本文章所属钓区:北京(6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章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本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钓友在任何时间看见在自然水域电鱼的,都可立即拨打110,并电话追踪处理结果,如110不出警,可向上一级监督机构投诉110接警人。 北京一钓友曾在深山小水库中半夜要求110出警,并一直电话追踪110处理情况,最后警察不得不在下半夜开车进山轰走了电鱼人。 记住:打击违法犯罪是警察的职责!你报警了,110敢不出警,你就可以投诉110接警人员,砸了他的饭碗!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60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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