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钓友 访问老网家园!
老网商城装修升级中,临时可以从老网淘宝旗舰店购买钓具
全部文章 → 野营游钓 → 普及一点法律知识(读子夜《放电鱼人毒鱼人一马》有感)
普及一点法律知识(读子夜《放电鱼人毒鱼人一马》有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章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本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钓友在任何时间看见在自然水域电鱼的,都可立即拨打110,并电话追踪处理结果,如110不出警,可向上一级监督机构投诉110接警人。

  北京一钓友曾在深山小水库中半夜要求110出警,并一直电话追踪110处理情况,最后警察不得不在下半夜开车进山轰走了电鱼人。

  记住:打击违法犯罪是警察的职责!你报警了,110敢不出警,你就可以投诉110接警人员,砸了他的饭碗!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60645.html

相关评论16
共16篇评论 共2页 [1] [2] 转到:  
银牌会员 渔不在鱼
认证:
积分: 567+3614
等级: 16级会员
性别: 男(male)
注册: 2006-4-5
签名:

  大家都这么做,保护资源,正确利用资源。

  江哥(江哥)的评论:大家都这么做,保护资源,正确利用资源。

11

铜牌会员 悠轩
认证:
积分: 2232+1198
等级: 15级会员15级会员15级会员15级会员15级会员15级会员
性别: 男(male)
注册: 2006-9-12
签名:

  支持!

12

银牌会员 msh
认证:
积分: 1418+864
等级: 13级会员13级会员13级会员13级会员
性别: 男(male)
注册: 2002-9-2
签名:

  支持

13

银牌会员 xiao yu
认证:
积分: 21118+7666
等级: 30级会员30级会员30级会员30级会员30级会员30级会员
性别: 男(male)
注册: 2006-2-14
签名:

  支持!

14

银牌会员 渔风
认证:
积分: 2799+3636
等级: 18级会员18级会员18级会员
性别: 男(male)
注册: 2006-7-25
签名:

  狗屁渔业法,狗屁110,松花江里经常看到撒网捕鱼的,谁管了?

15

银牌会员 zhuwei
认证:
积分: 286+548
等级: 9级会员9级会员9级会员
性别: 男(male)
注册: 2006-11-29
签名:

  没有用,政府的官员都是些老爷,官僚作风太重,都忙着捞钱去了,中国的法律不可喂不多不全,关键是没有人去执行,这是一个政府的悲哀。

16
共16篇评论 共2页 [1] [2] 转到:  

评论注意: 〖评论内容500字以内,段落前空格无效,不要使用HTML代码〗
上传图片:
内文包含: UBB帮助
回复内容:
心情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