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广西(304) 广西-电鱼最高罚5万 今天报纸上的一则消息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毒、炸、地笼这4种破坏渔业资源的极端捕鱼方式。同时,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式进行捕捞等。 如果有哪些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以上规定,则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在海域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被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被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14200.html 〖大 中 小〗〖关闭〗
本文章所属钓区:广西(304)
广西-电鱼最高罚5万
今天报纸上的一则消息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毒、炸、地笼这4种破坏渔业资源的极端捕鱼方式。同时,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式进行捕捞等。
如果有哪些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以上规定,则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在海域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被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被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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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引用:王二小的评论:法律很健全,执行很困难!
真的吗?有时电鱼的就搞到钓点几米外,有执行才好.
有法难行啊,但是好过没有
“我们白天忙升官晚上忙发财,暂时没空管这个.条例是有了 但是就是执行不到位 伤心还是难免的,法律很健全,执行很困难!”以上网友的说法说明有的人不作为,导致人们对有的人失去信心。呜呼哀哉!
逮着就毙
举报应奖励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毒、炸、地笼这4种破坏渔业资源的极端捕鱼方式
是不是真的呀
挺孤绝的,挺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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