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陕西(5253)
今日第二届"百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总决赛在古城西安拉开帷幕
下面是现场拍摄的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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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upload/article/2004- 总决赛将于9月11日-12日在美丽的西安市北郊银河生态垂钓园展开激烈的角逐。此次比赛有380余名选手入围
本次总决赛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现金50000元,价值1600元的青竹12尺并继竿一支。并发给奖杯;
第二名奖现金10000元,价值1600元的青竹12尺并继竿一支。并发给奖杯;
第三名奖现金8000元,价值1600元的青竹12尺并继竿一支。并发给奖杯;
第四名奖现金60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五名奖现金50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六名奖现金30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七名奖现金20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八名奖现金10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九名奖现金8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十名奖现金6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11名至25名各5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26名至40名各300元,价值700元的鱼竿一支,并发给奖牌;
第一百名特别奖,奖价值1820元的玉竹鱼杆一套(3.6米、4.5米、5.4米)。
所有参赛选手都将有纪念品一份,价值约200余元(T恤一件,鱼护包一个,百合浮漂一支,饵料一套)。
第二届百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总决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临汾市百合鱼饵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西安市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西安市万年大酒店
陕西银河生态科技园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场次
2004年9月10—13日
9月11日、12日两天比赛共8场 单场时间90分钟
五、竞赛地点
西安市北郊草滩银河生态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垂钓园
六、比赛项目
手竿池塘钓鲫鱼(四场)手竿池塘钓混养鱼(四场)
七、参赛选手资格
1、第二届“百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各分站赛出线选手;
2、第二届“百合杯”全国钓鱼大赛各分站赛替补选手;
3、本届大赛组委会特邀选手;
八、竞赛编排、抽签及换位办法
1、所有参赛运动员按参赛号码顺序抽签分别编为1、2、3、4四个参赛集团,每天比赛前抽签确定各集团第一场比赛鱼种,在当天四场比赛中,按鲫、混、混、鲫或混、鲫、鲫、混分别在四个钓池参赛。
2、各参赛集团人员一经确定不得互换。
3、比赛在四个钓池进行,每名运动员当天在四个钓池中各比赛一场。
4、两天比赛编排、抽签、换位程序相同。
5、相邻两场比赛鱼种不同时,全池赛区编排抽签。
6、相邻两场比赛鱼种相同时,同岸赛区编排、抽签。
7、每天第一场比赛前,所有运动员统一抽签,确定钓位。
8、每天第二、三、四场比赛的签号在前一场比赛结束后在原钓位等候抽签。
9、钓位签号一经确定当场登记,不得私自调换。
10、换位时听从裁判长号令统一换位。
九、比赛规则
1、参赛运动员统一身穿第二届“百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总决赛)组委会制作的 T恤衫(纪念品之一)作为参赛标志,按参赛号码检录,抽签参加比赛。
2、钓具自备,手竿钓鲫鱼,竿长限3.6米(±0.03),手竿钓混合鱼竿长限5.4米以下,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同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比赛用竿须经审验并张贴第二届“百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准用竿封签后方准使用。
3、限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4、钓饵自备,不准使用毒饵及及其它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百合鱼饵公司将向所有参赛选手提供本次比赛建议使用的百合鱼饵配方及配制好的鱼饵。
5、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6、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钩、漂入水。
7、运动员应坚守自己钓位,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8、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钩提出水面,原地等候计量,记录单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签名后,成绩有效。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
9、比赛按规定时间统一换位,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
10、比赛中严禁喧哗,禁止使用通信工具。
11、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无意识锚鱼、挂鱼,鱼获有效。
12、故意造成鱼类死亡该鱼获不计成绩。
13、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临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14、除运动员、裁判员、仲裁及赛会允许的采访者外,其它人员在开赛5分钟前必须一律退出赛场。
15、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在整个比赛期间,若因个人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16、运动员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不得有任何有意妨害他人垂钓的行为,如钓上大鱼,鱼越位应即时设法拉回,但严禁运动员越位,越位遛鱼、抄鱼鱼获无效。
17、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判罚条例
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罚加当场名次分5分,第三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1、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钩漂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2、不随区统一换位者,罚加下场名次分3分。
3、运动员钓具不符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4、运动员的架竿未对准樗线或连续2次抛竿超出本钓位间距延长线,对相邻运动员造成影响,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5、赛中运动员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或将废弃饵料乱丢,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6、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进入赛场后向钓池中拨水、吐痰、扔东西、洗毛巾及饵料盒、抄网者罚当场或下场名次分3分。
9、故意伤害鱼类造成鱼获死亡,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0、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罚加当场名次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11、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当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
12、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3、运动员有监督裁判员公正执裁的责任,对不负责的裁判员有向仲裁和裁判长举报的权利。对弄虚作侯、营私舞弊的裁判员永久取消其裁判资格。
14、运动员对执行裁判的判罚不明白或不理解时,有权向总裁判长(执行裁判长)质询。
15、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第一次违反时裁判员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以后每次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
十一、成绩计算办法
手竿钓鲫鱼比赛只计算鲫鱼成绩,以每场比赛鱼获尾数取赛区内名次分。手竿钓混养鱼比赛只计算草、鲤、链、鳊、鲫鱼的成绩,以每场比赛鱼获重量取赛区内名次分,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弃权者按未有鱼获者计分。
个人总名次以个人两项八 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次序,后以鲫鱼总尾数、混养鱼总重量,比较区别先后。
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的总奖金额为93900元,前四十名选手均颁发奖品,并特设第100名特别奖,奖品为“玉竹”钓竿一套(3.6、4.5、5.4米)价值1820元。具体奖金、奖品目录如下:
凡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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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由太白飞雪于2004-9-13 12:53:45最后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