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禁止钓鱼的规定应按照规定处罚,将竿 折断和把人扔到护城河都是不对的;即便是钓者自己不小心掉到河里,执法人员也不应该置之不理,不应该执法犯法。" ............................ 第一句话我同意,后面的话我就不认可了!首先,对于个别“强钓”的人, 折竿不为过,之后还应该罚款!否则法规还有什么用?!“随后双方发生了厮打。这时另外一位个子高的小伙子从背后把他抱了起来,扔到护城河中,他灌了几口脏水。。”,让我把人抱起来扔到河里,我还做不到,我怀疑此人的话的真实性!你要把我扔下去,你也一定被揪下去,这是人的本能反应。何况水毕竟不深,自己能上来,还要人帮?大家谁给小偷帮过忙?坦白坦白,哈哈! 往小说是偷钓,往大说是盗窃!一天偷几斤,一年有200多天可钓的时间,多少斤?多少钱??大家都会算。盗窃百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属刑事犯罪,难道给点惩罚还为过吗?!---没有人说自己是惯犯,连几岁的孩子犯错的时候也知道狡辩,他说是第一次,鬼才信! --------我认为该拘役15天,罚款1000元补充被钓的鱼数!!!看谁还再偷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