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黑龙江(1306) 钓鱼放生是一个古老的的话题,在我们的星球上出现鱼类和人类之后,人类与鱼类通过“芳饵细纶”产生联系之后就存在了,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到今天,在当今主流媒体的渲染与鼓动下,“放生”一说愈演愈烈,也越走越偏越远,无益于钓鱼活动的健康发展,更以空洞的道德说教让人生厌,与和谐社会建设更无多少帮助。 钓鱼活动本身休闲取乐的成份居多,修身养性的功效胜过其他任何娱乐活动,国中能有这样一个所谓9000万钓鱼爱好者群体,正应该大力倡导鼓励,而不应该因为一个细枝末节的“放生”问题,对广大休闲钓鱼人打棍子、戴帽子,把好好的一个健身休闲的活动限制成动辄得咎的“恶习”。 然而事实并未如此,目前有的主流钓鱼媒体对“放生”这一现象推波助澜,并未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如在某一媒体上,一位资深作者用了四版的篇幅对放生活动进行论述:对钓小鱼而不“放生”的钓鱼人大加批判,对外国人的钓鱼活动大叹特赞而又自惭形愧,把鱼水资源的恶化(水库无鱼可钓)归罪于广大钓鱼人(不包括打鱼人),对持个人独特见解的钓鱼人口诛笔伐,甚至过份到人身攻击 ----对此,笔者深感震惊。 在笔者看来,钓鱼放生做为一个课题可以提出,但不可能作为一个强制的规范来要求钓鱼人,即使作为一个道德规范都不可能做到。同时,钓鱼放生因为主体的千人千面而见仁见智,更不该“已所不欲而施于人”。 其实我们钓鱼人没有那么贪心,并不想竭泽而渔。我们图的就是鱼中钩之后心儿与竿儿共同颤栗的那种感觉。钓鱼人中的饕餮之徒又有几何。我们可以把鱼获全部放回水中,可经过漫长的一天或几天的“牢狱之苦”,谁能告诉我,放回的鱼儿又能成活几许? 其实有些鱼儿是永远长不大的,自然规律并不因为人类的无知而有所改变。诸如白鲦、麦穗、船丁、柳根、葫芦籽,钓一回放一回,它也永远长不过半斤,而且有的是当年生当年死,此类放生又有何意义?我很认同一网友的看法:放生小鱼可以保护鱼资源无异于宣扬“禁止人类放屁可以保护大气环境”一样荒谬可笑,因此我不放生小鱼! 其实外国的月亮也并不都是圆的,只取钓鱼之一斑而欲窥全豹而可得乎?只看到德国人、日本人、韩国人、美国人钓鱼活动的点滴而惊叹其规范及制度的严密,但谁能说那就是他们的真实全貌呢?我倒认为,不能因为放生问题而否认国人中的钓鱼人是众多娱乐群体中最为优雅的一个群体。这些远离灯红酒绿、职场纷争、官场互斗,永褒一颗平常心的人群更应成为和谐社会的主流。 其实导致生态恶化,鱼水资源枯竭的不是以休闲为乐的个人钓鱼活动。那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政府的经济行为,那此短视的商业行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我们钓鱼人并不想危害什么,也危害不了什么。仅仅是不把小鱼、怀卵鱼带回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鱼水资源危机。仅仅是呼吁放生放生……,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物种的持续灭绝。这个话题太过沉重,我们钓鱼人承担不了。 最后,我还是引用一位不知名的网友的话做为本文的结束语:我不放生!我尊重咬我鱼钩的每一条鱼,无论大小,我都会充满敬意地把它吃下去,让这些可爱的生灵变成我的肉,在我的身体里延续它们的生命。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8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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