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山东(1044) 重操鱼杆之后所想到的 庞林 久不操钓鱼杆,对大自然的江河湖泊的理性认知真的有些疏远了,不曾想到:昔日的清澈流水,碧绿丰茂的水藻,活蹦乱跳的鱼虾,这些钓鱼人心中理想的美好景象,随着工业污染严重时代的到来,早就锐减到可怜至无以复加的地步! 如今的时代,人们随意到大自然中走走,映入眼帘的除却是污泥浊水的滥河道,肮脏不堪的湖泊,就是个别见利忘义者杀鸡取卵的粗糙暴行:他们公然在钓鱼人的身边,肆无忌惮的电鱼及丧心病狂的毒鱼,将鱼虾的后代们一并杀戮,相信每一位钓鱼人看在眼里,心中都会充满了愤愤不平,但确实又拿这些“疯狂的准鱼民”无可奈何。 中国的法律及法规,对江河的污染及个别人的倒行逆施,其约束力真的有些力不从心,保护水资源的重任究竟属于那个官衙门所辖?那些环保及水利部门的公仆们,都是干什么吃的呢?对那些涉及发展及以牺牲环境保护为代价的残酷命题,那些无视生态平衡,为蝇头蜗利,就对鱼虾水族类狂捉乱捕的作为,那些丧心病狂的对鱼虾斩草除根的缺德行为,其究竟是属于犯罪?还是对其仅停留在道德上谴责呢?这些话题对钓鱼人来说,有些超越常规的过大了,钓鱼人并不是官方要员,所以难以驾驭林林种种的困惑,就是有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钓者,对上述涉关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之类的问题,也只能是无能为力,因为,这毕竟要关涉国策的因素,于是,这类问题就有些大得出奇了! 拭目西方国家的发展观,人家早就把发展及环境保护正式纳入法制的轨道,而我们中国呢?就是有着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谁人?那一部门与机构?又会去真正的执行及实施呢?设想:假设国家明确出台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对肆无忌惮的电鱼毒虾的公民,一经举报,待落实查证之后,就对当事人课以经济重罚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这股歪风邪气,早就应该有所收敛!同理,对污染水资源的行为,也不应该姑息迁就,更不允许以发展经济为借口,而不惜以牺牲环境保护为代价,那么,国家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点,才能够深得人心! 总之,竭尽全力保护中国境内的水资源不受因发展经济的污浊及对各种严重破坏水资源的行为进行无情的打击,已成为支撑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基石,保护水资源的生态平衡将是国家与政府的当务之急! 2007-10-2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79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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