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重庆(107) 的确是血的教训,可怜、可悲、可恨!逝者已去,谁又来承担责任呢?愚以为渔政部门应承担部分责任,正由于平时的纵容、不作为,睁只眼闭只眼,让死者和将来的死者肆无忌惮~~~~~ 请渔政担起自己的职责,少电死几个人吧!!!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72756.html 〖大 中 小〗〖关闭〗
本文章所属钓区:重庆(107)
的确是血的教训,可怜、可悲、可恨!逝者已去,谁又来承担责任呢?愚以为渔政部门应承担部分责任,正由于平时的纵容、不作为,睁只眼闭只眼,让死者和将来的死者肆无忌惮~~~~~
请渔政担起自己的职责,少电死几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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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吧,中国人多。视生命如儿戏,那生命也离他而去
引用:大尾巴鱼的评论:在我们这里(苏鲁交界的地方)电鱼几乎成了谋生手段,在湖边几乎家家都有电鱼船,最近几年还用上了电网,这是更缺德的一种手段,一遍电网过去,河就成死河了.鱼政联合公安也查过,而电鱼者对付执法队的手段是用炸药装在瓶内做成土炸弹向执法船上投掷,曾造成一名执法队员死亡,在苏北还好些,因为我们钓鱼人的手中都有举报电话,基本上电鱼的没那么猖狂,而湖区就不行了-----执法者连自身安全都不能保证,怎么执法?不知一些同情电鱼者的网友看到这里作何感想?电毒炸鱼所产生的后果是这些非法捕捞者死上十几次都不能挽回的!!这不是危言耸听!!在某种程度上我替死者感到惋惜,但我不能原谅他的这种行为!尽管他死了! 反了!!!从全国征调一批城管人员到渔政部门!!! 本评论由明天去钓鱼于2007-5-24 13:06:00最后编辑过
反了!!!从全国征调一批城管人员到渔政部门!!!
本评论由明天去钓鱼于2007-5-24 13:06:00最后编辑过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悲啊
玩火者自棼.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请电鱼者自重重!
引用:碳素竿的评论:为一个本应该承担社会和家庭义务的人的死去感到惋惜更令人感到惋惜的是他的死因
引用:jkq的评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多保重!
无语
引用:♂湘江★之子♀的评论:玩火者自棼.生命诚可贵,利润价更高, 若为鱼获故,两者皆可抛.
若为鱼获故,两者皆可抛.
玩火者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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