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江苏(1654)
扬州市“钓鱼王·疯钓鲫”杯钓鱼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扬州市钓鱼协会。
二、承办单位:扬州市自立渔具商行
三、协办单位:1、钓鱼王公司
2、扬州久鑫渔具有限公司
3、扬州市维扬区欣睛休闲农庄
4、扬州宏琪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2006年10月5日
五、比赛地点:扬州市西湖镇
六、比赛项目:竞技钓70人 传统钓20人(混养、鲫鱼)
七、参加方法:凡钓鱼爱好者(18周岁—60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均可缴纳报名费80元参加比赛,比赛的意外伤害保险由运动员自已承担。
八、竞赛办法:本次比赛不设团体赛,只设个人单项赛
九、报名地点:扬州自立渔具商行(运河西路182号)
电话:0514—7603143,13773503216 周国芳
十、报名时间:⑴ 即日起至—9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⑵限报人数竞技钓70人,传统钓20人,报满为止,不再受理。
十一、参赛人员务必于10月5日上午6:30到赛场报到,7:00开始检录召开赛前动员会并宣布本规程未尽事宜,7:30正式比赛。
十二、比赛规则:
㈠竞技钓
1、竞技钓竿长,混养不超过5.4米,鲫鱼4.5米,限用无倒刺钩两枚。
2、比赛混养以总重量计成绩,总重量重者,名次列前,当重量相同时,取名次平均分。鲫鱼以单尾计算成绩,尾数相同,以总重量为准。
3、比赛中运动员不得随意离位,离位时需经裁判同意,严禁在比赛池中洗手、洗毛巾、倒水、丢烟头。
4、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竞技70分钟,每节之间抽签交换赛区,每节赛前鱼护经检查才能下水。
5、所钓的鱼必须及时入护。保持鱼的存活。死鱼不计成绩。
6、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经入鱼护的鱼不计成绩,运动员应立即收竿停钓,不准将鱼护提离水面,并在原地等待裁判登记成绩后方可离钓位。
7、运动员不得并护。
8、违反上述一项者,在本节比赛成绩中加罚5分,再违规者取消本次成绩。
9、计分方法,每场比赛按倒计分方式进行,各场比赛的总分相加,积分少者名次列前。
10、注意事项:
⑴渔具、饵料均自备,请按时参赛。(推荐使用钓鱼王牌鱼饵)
⑵比赛风雨无阻,带好雨具,防晒用品。
⑶大赛提供比赛当天中餐及矿泉水,外地选手安排优价宾馆,食宿费自理。
㈡传统钓
1、一竿一钩或两钩,竿长7.2米,钩必须无倒刺。
2、比赛进行四场,每场70分钟。
3、计分方法,每场比赛按倒计分方式进行,各场比赛的总分相加,积分少者名次列前。
4、注意事项:
⑴渔具、饵料均自备,请按时参赛。
⑵比赛风雨无阻,带好雨具,防晒用品。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录取比赛的前十名给予奖励,并抽取5名幸运奖。
第一名:2000元(现金1000元+1000元奖品+奖杯+证书)
第二名:1500元(现金600元+900元奖品+奖杯+证书)
第三名:1100元(现金300元+800元奖品+奖杯+证书)
第四名:700元(700元奖品+证书)
第五名:600元(600元奖品+证书)
第六名:500元(500元奖品+证书)
第七至十名:100元(100元奖品+证书)。
注:在未取得名次的运动员中抽取幸运奖5名。
十四、凡参赛人员均可获得由钓鱼王公司赠送一份价值80元的纪念品,及由自力渔具商行和欣睛休闲农庄提供的防紫外线钓鱼帽一顶。
获取前三名的人员有资格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扬州市钓鱼协会。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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