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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这是一篇有关钓鱼理论的既枯燥又冗长的文章,没有实用钓技,也没有趣味性。诚惶诚恐,深怕浪费了大家的时间、破坏了大家的雅兴,所以,告罪在先,恭请不喜欢理论探讨、不喜欢争鸣的朋友到此为止,就此止步。
两种浮力的论点不能成立
――也谈点物理分析
调标,本来是不太复杂、不需要高深理论、容易学会的。但是,有的专家研究来研究去,写出一些研究文章,却反而弄得繁杂、深奥甚至混沌不清了。原因是某些研究文章里,充斥着一些生造的概念和名词术语,诸如剩余浮力、静态剩余浮力、动态剩余浮力、调目剩余浮力、浮钓钓目剩余浮力、底钓钓目剩余浮力、浮标本身具有的上浮力、上迟钝、下迟钝、双迟钝、双灵敏等。剩余浮力已经被专家上升为理论、原理。有位专家宣称:“在钓鱼时,我们调校和使用的是鱼漂的剩余浮力,而不是以阿基米德关于物体排水量为浮力的公式。”并告诫大家:“不要钻进阿基米德定律的牛角尖里。”
最近,看到《钓鱼》2006年5期上的文章《线组灵钝的物理分析》,对剩余浮力理论又多了点认识。该文(以下简称《物理分析》)第一部分忠实于剩余浮力理论,第二部分在敏感的、关于软尾标硬尾标的问题上又摒弃了剩余浮力。关于软尾标、硬尾标的论述,确实作了物理分析。
《物理分析》一文的第一部分“剩余浮力理论是否成立?”所坚持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笔者对有关的一些问题,也来作点物理分析,希望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
一、只有一种浮力,没有两种浮力
《物理分析》认为剩余浮力理论是成立的,并写道:“剩余浮力中所称的浮力同阿基米德定律中所说的浮力不是同一个概念”。这明确宣称有两种不同的浮力。另外,也有人说:“钓鱼人所说的浮力和评判浮标时说这支浮标‘浮力大’包含着两个内容,一是浮标入水时排斥水体所产生的向上托的力,二是选用比重小于水的材料制作浮标而具有的向上浮的能力,并包括造型赋予它的适合表达上浮的能力。”“是在浮标制作时就赋予的能力,是天生的。”
阿基米德定律告诉我们:浸入流体中的物体受到向上的浮力。浮力大小等于它排开这部分液体所受到的重力。对于大家熟知的中学课本里讲的浮力,不会有人怀疑吧。现在有的人(只是在钓鱼的狭小圈子里,而不是在工业、农业、科学、技术等其他领域)创造出了一个新奇的观点――存在另外一个与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有区别的浮力。这是科学上的大是大非问题,要么是科学新发现,要么是违反科学。二者必居其一,含糊不得。有的人用“行话”、“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之类的话来搪塞、来混淆是非,是不对的。
作为一个钓鱼人,一个接受过科学文化教育的人,起码的一点,是要相信科学、尊重科学,要旗帜鲜明地维护科学。因此,很有必要认清“两种浮力”论的错误和危害性。
笔者写了一篇文章《评析浮标本身具有的上浮力》(见《钓鱼》2006年4期),巳经比较详细地分析了“浮标本身具有的上浮力”的错误,并指出了产生错误的可能的原因。这里不再细说,只择要说几句。
科学的“浮力”,产生力的原因是水的作用,有施力体(水)和受力体(物体),力的大小有明确的计算方法。而不科学的“上浮力”,受力体是物体,施力体也是同一物体,找不出产生“力”的原因,而且也不能进行力的大小的计算。自然界存在的浮力只能是唯一的一种—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绝对不存在另类的所谓的上浮力。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二、剩余浮力一词多义,一团乱麻
什么叫剩余浮力?概念混沌,令人迷糊。
我从刊物上著名文章中看到的,有下列种种说法。
⑴“一支浮标全部沉入水中,到平水了是它的浮力的最大值。在调标时,我有意剪去一些铅皮……那么留在水面上的标尖就是剩余浮力了。”(剩余浮力――水面上的标尖)
⑵“浮标除了固定的阿基米德定律的浮力外,还有另外一个剩余浮力。其实说透了,这种所谓的剩余浮力就是可调校和使用的负载力。浮标在未调校时本身就存在固有的不同的剩余浮力。”(剩余浮力――负载力)
⑶“所谓的剩余浮力,通常的理解是指己经调整好的线组,当线组处于静态时,露出水面的标尖部分具有的浮力。”(剩余浮力――露出水面的标尖的浮力)
⑷“剩余浮力中所称的浮力同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不是同一概念。剩余浮力中所说的浮力其实是浮力同重力等其他力的合力,也就是使线组上浮的能力,简称上浮力。”(剩余浮力――浮力、重力和其它力的合力,使线组上浮的能力)
⑸“剩余浮力是露出水面的标尖全部入水时的最大阻力。”(剩余浮力――剩余标尖入水阻力)
⑹“剩余浮力也就是水上剩余标尖的纯体积排水(重)量。”(剩余浮力――剩余标尖排水量)
⑺“所谓剩余浮力,是指静态时露出水面并不产生浮力的漂尾,在鱼咬钩时,随系统下沉被浸入水中而产生的附加浮力。”(剩余浮力――附加浮力)
这么多各式各样的说法,除了把读者打晕之外,不知能起什么作用。真要想把剩余浮力树为理论旗帜,首先应该把这些说法统一起来。不然的话,你说一套,他说一套,根本无法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更不要想去和阿基米德浮力平起平坐了。
这些其乱如麻的说法,足以使调标理论研究陷入其乱如麻的怪圈。
三、剩余浮力不是浮力,没有浮力的功能
剩余浮力不是错在名称(虽然名称欠妥)而是错在它的功能。
名称是一个代号,即使名称不大准确也无大碍。例如,有的娃儿取名黑牛、花狗,无关紧要,不会有人反对。但是,取名黑牛,就把他关进牛棚,让他吃草拉犁,那就有人反对了。露出水面的漂尾,叫剩余体积可以,叫剩余浮力也可以,或者另外叫个什么名称又何尝不可。但是,偏要说它是浮力或有浮力,说它是向上牵引力,是浮漂本身制造时就具有的上浮力,是与阿基米德浮力有区别的浮力,这就大错特错了。很简单的道理,露出水面标尖没有排开水就没有浮力。《物理分析》说“剩余浮力……露出水面标尖部分具有的浮力”,明显错误。“浮标尖露出水面的部分虽然没有入水,但仍然存在剩余上浮力。因为一旦外力对线组施加了向下的拉力,露出水面的标尖必然被拉进水中一定的目数,被拉进水中的部分标尖,必然在线组原来受到的浮力的基础上使线组出现一个浮力增加量。”这段话是解释“露出水面的标尖部分没有入水,它产生的浮力从何而来?”的。我认为并未找到正确的答案。“露出水面”与“拉进水中”是完全不同的状态,受力情况完全不同。
钓组处于静止状态时,钓组各元件(包括露出水面的标尖)的总重力与钓组受到的浮力完全相等。而这个浮力是钓组浸入水中部分因排开水的体积而产生的,与露出水面标尖无关。正是这个浮力使钓组中的元件受到向上的牵引而产生悬浮。显然,在平衡状态时,只有重力和浮力两种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露出水面的标尖没有浮力、剩余上浮力之类向上的牵引力,对坠子、钩饵等无任何作用力。
当露出水面的标尖或多或少被“拉进水中”,则浸入中的体积有所增加,排开水的体积增大,产生“浮力增加量”。而且这个浮力增加量的大小,决定于下拉力的大小和新增浸入水中的标尖体积,并非一定是决定于原来露出水面的整个标尖的体积。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清楚认识到,“露出水面”的标尖只具有一定的体积而没有浮力,“拉入水中”的标尖因排水而产生浮力增加量,二者不能混淆。岂可因为“拉入水中”的标尖产生浮力就证明“露出水面”的标尖具有浮力?(打个浅俗的比方,空酒瓶里虽然没有酒,一旦倒进一些酒当然就是装有酒了。能否因为装了酒就证明“空酒瓶里有酒”?—要知道,装了酒以后就不是空酒瓶了)
还须强调指出,标尖被“拉进水中”,排开水的体积而产生浮力,那不就是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吗!除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之外,根本没有另类的什么上浮力!
剩余浮力论者对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缺乏应有的认识,遇到调标中的很多问题,不善于用浮力、重力去解释,而把剩余浮力作为万能钥匙。他们认为调标就是调的剩余浮力,钓鱼使用的就是剩余浮力,钓组的灵钝状态决定于剩余浮力。
《物理分析》说:“不同大小的调目剩余上浮力可以使线组在水下呈现不同的状态,这是剩余上浮力最重要的作用。”
线组在水下的钩饵、子线状态决定着钓组的灵敏迟钝状态,影响着上钩率。钓鱼、调标应该明白自己的钓组水下钩饵、子线处于什么状态(钩饵卧底多少、悬浮多少、子线弯曲松弛或绷紧),并且还需要根据鱼情适时进行调整。调整的方法,主要是改变钓目或调目,改变调目、钓目之间的距离。该距离拉大,标尖浸入水中体积增大,排水体积增加,浮力增大,使钩饵悬浮得更多,钓组趋于更灵敏的状态。反之,缩短钓目与调目的距离,标尖浸入水中体积减小,排水体积减小,水对线组浮力减小,钩饵卧底增多,子线松弛,钓组趋向迟钝。
上述事实说明:使线组水下呈不同状态的是浮力!决定钓组灵钝状态的是浮力!调校和使用浮标的是浮力!
《物理分析》说:“当鱼口拉力大于剩余上浮力时,剩余上浮力大的线组迟钝,剩余上浮力小的线组灵敏。”
这种观点有两个问题。一是用剩余浮力的大小(就是露出水面标尖体积的多少)去衡量钓组的灵钝,偏离了根本。人所共知,钓组的灵钝状态主要决定于水下钩饵、子线状态。如前所述,这些状态又决定于调目钓目之差距,也就是决定于浮力的大小。浮力的大小才是决定钓组灵钝的根本。二是在标尖全部入水的前提下去讨论钓目剩余上浮力对钓组灵钝的影响,脱离实际。难道在大多数情况下,标相都是“黑标”吗?
在剩余浮力论者的眼里,剩余浮力简直是万能法宝。例如说:“调高目的另一个好处是浮标较大的上浮力形成的反向拉力可以增加鱼钩被吸入鱼嘴后自行钩住鱼嘴的机会,使猾鱼不容易吐钩。”又说:“减少线组的剩余上浮力,造成剩余上浮力小于鱼口拉力的事实,使鱼吞钩更深,这也就是对付这种鱼情时经常采用调低目钓低目的原因。”一会说剩余浮力大好,一会儿说剩余浮力小好。而这些“好”只不过是一些猜测而己。以前曾经讨论过一个问题:调4钓2与调5钓3因剩余浮力不同而有显著不同的上钩率。从钩饵子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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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由笋子于2006-7-12 7:17:34最后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