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其他(854) 文章来源:田祥增 老网说明:该文章整理自老网历史文库,因为数据转换原因,作者可能不符,特此说明。 一、安全钓鱼,指为预防海上钓鱼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保证良好的钓鱼条件和活动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 安全钓鱼的内容包括:制定海上钓鱼活动保护法;建立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定期进行必要的海上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等活动。安全钓鱼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钓鱼的原则是:安全为钓鱼,钓鱼必须安全。 从事海上钓鱼活动,属于渔业安全管理组织的一部分,应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有秩序的活动。 二、钓鱼船只的管理及条件 (一)钓鱼船同其他渔业船只一样,要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航行和停泊,要服从港监、港务、和渔政、边防的管理。 (二)按标准配备合格的职务船员,配齐各种证书、证件、信号灯和救生、消防、通讯、航海等设备仪器,保证正常有效的长期使用。 (三)组织好编队,搞好抢险互助,航区,不超风等级出海航行作业。锚泊时,留足看船人员,做好防风准备。 (四)注意船只的安全检查,发动机、油路、电路、排水系统、船体部分、推进器系统,出现问题,立即解决,绝不能留后患。 (五)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掌握未来的天气变化,按照预报的范围和时效,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适时的海上活动。 三、海上船只救生信号办法及不安全事故 (一)救生信号: 1、悬挂国际信号表示遇难; 2、在旗的上方或下方,悬挂一个圆球或类似的圆球,组成信号; 3、用无线电话,发出求救要求; 4、每隔一分钟发出鸣笛,或其它信号; 5、雾号设备连续发声; 6、船上点起燃火。 (二)救生办法: 1、救生艇、筏; 2、救生圈或浮具; 3、救生衣; 4、抛救生绳。 (三)海上船只不安全事故: 1、船舶与船舶的碰撞; 2、触礁;碰撞码头、航标、桥墩、钻井平台; 3、搁浅;指船舶搁置在浅滩受损; 4、风灾; 5、火灾; 6、失踪及其他。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20423.html 本文章由oldfisher于2006-1-27 17:44:02最后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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