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山东(459) 7月20日,市政府发出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从六个方面禁止对弥河的一切违法和不良行为,以期加强管理,保持弥河的生态环境和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夏季来临,美丽的弥河成为市民的休闲、娱乐场所,但是,各类不文明行为经常出现,如向河水中喷农药毒鱼、大量使用“绝户网”捕捞、下河游泳等,破坏着弥河的生态环境,导致溺水事故多次发生。本报多次报道后,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我市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弥河秩序管理的通知》。 这六个“禁止”包括:禁止在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下网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一切违法行为;禁止私自乘用像皮艇、小船、竹阀等下河捕鱼、游玩;禁止下河游泳;禁止在闸坝,深水槽,橡胶坝等危险处玩耍,打闹;—— 通告从即日起执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弥河管理局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巡查,严管重罚。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外,可并处警告,罚款和没收工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我们的政府为人民做的好事。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4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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