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澳门(1163) 由于一天到晚调解阴间转世纠纷,依法审判,本判官一直没有时间来老网,今日闲暇,来此转转。 在老网社区,看到了青岛钓区“望水鱼穿”的《渔获21<海竿钓鱼与狗不得入内>》一篇文章,甚是好奇,起初以为是叙述手竿钓鱼的,不允许海竿钓鱼的观看,看完全文后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一个叫“海杆钓鱼”的一个评论,才引起了“望水鱼穿”的不满,不允许 “海杆钓鱼”观看与评论。 本判官在阴间所判之案,堆积如山,使多年冤假之案招了雪,给无数良家妇女评了反,于是下定决心要断一断“望水鱼穿”是钓鱼还是捕鱼之案! 打开“望鱼欲穿”之文集,发现其几乎每一次出钓均丰收而归,不是鲤鱼便是草鱼,而且鱼的大小一致。但是奇怪的是:作案的现场都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水域),全无作案工具(鱼竿、鱼线等等),真是怪乎!怪乎! 再看看 “海杆钓鱼”的几次评论,没有一次攻击漫骂“望水鱼穿”的话语,只是对“望水鱼穿”是真钓的鱼,还是用网捕的鱼产生了质疑,而“望水鱼穿”却对其出言不逊,攻击甚至漫骂。 依据“在同一个水塘、没有鱼竿、没有鱼饵、没有鱼钩、所展示之鱼大小一样”之事实,本判官判决如下: 1、“望水鱼穿”所发表的《渔获1----21》以及其他文章,所展示的渔获均为网捕,实乃偷梁换柱,弄虚做假,哗众取宠。 2、“望水鱼穿”对钓友评论的漫骂,要当面道歉,并写出深刻检查。 3、由于“望水鱼穿”以假乱真,骗取荣誉,严重违背了钓鱼人的职业道德,以后不得再发表类似做假文章。 本判决自发表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自看到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审判机关(阎王殿)提起上诉,上诉期间本判决照常执行。 审判长:夺命判官 审判员:玉面阎罗 书记员:催命鬼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25173.html 本文章由dmpg于2012-7-9 0:52:56最后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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