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海外(895) 钓鱼这样事情,经历一次也就够了。这是我前几日第一次钓鱼就得出的结论。 真是不钓不知道。因为去钓了,并且在几近“绝望”之际,“幸运”的钓上了一条,这才品出其中真味,原来说到底,钓鱼正是一种欺骗行为罢了。人家以为你给什么好吃的,以为你是好意,不想就错信了你,连性命都要丢了,这样的事情做起来,我越来越想不出用什么乐在其中的理由。无怪乎自从那条活蹦乱跳的鱼儿一上钩,我的心虚就没停过,好象直看到了那鱼儿怨恨的眼睛,最终将它放了,才觉得安稳了些。 这是典型的从实践中获得的“真知”。渔夫捕鱼,是谋生手段;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只这作为业余活动的钓鱼,因为一不是生存需要,二是使了些“手段”的,就似乎有些“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味道。再从实践回到“理论”中寻找依据,就去翻了手边的《中华大字典》,知道这个“钓”字解为“曲金取鱼”,是拐着弯子地“取”,还可就其引申义如“虞君好宝,而晋献以璧马钓之”一般用,可见钓之实质,在于取也,而取的达到,靠的是引诱和不老实。怪不得平日里人们总将诱引异性比喻为“钓鱼”,其中不老实的本质,实是与真正的钓鱼极为相似的。 奇怪的是,喜欢钓鱼的人却不在少数,就连热爱自然的大诗人苏东坡,也曾咏出“岂惟见惯沙鸥熟,已觉来多钓石温”的句子,钓鱼钓到石头都坐热的地步,肯定已不是一般的喜欢。我虽然很希望这只是诗人的一种“虚拟”,为的是表达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美好心境,并不一定真去钓鱼,但也想到也许自己就是受了民间传说中鱼精报恩的故事的影响,觉得那鱼儿总是有些“灵性”的罢了。所以,我的“真知”即便来源于真实的感受,也并不敢肯定就未尝不是一种“短见”,没有类似感受作为前提的人,是大可以不必理会的。 这次钓鱼去的那个地方,还有一个项目,就是所谓“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本是叫人尝尝“自食其力”的滋味。被钓的鱼儿也在适用范围之内,花了钱,就可以即时让人煮了来吃。不过,按照我的感受和“理论”,假如真的就这样去做,我看不仅吃不香,恐怕晚上也要睡不香了。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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