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辽宁(1863) “留大放小”这一话题,核心实质是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诚如宿公老师所说,这是个大问题,是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钓鱼人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从环境保护之“物种多样性”谈起 在渔业领域采用“留大放小”这一思想,起源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有关部门对捕鱼业做出一项所谓“留大放小”的规定,即对捕获的鱼进行分类,凡重量达标的大鱼留下,重量不达标的小鱼则放归大海。此项规定出台,相比之前“一网打尽,斩尽杀绝”之捕捞方法,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几年后,因滥捕而几乎灭绝的鱼群又重新出现。但是到了八十年代人们发现:一网下去,重量达标的大鱼越来越少,不达标的小鱼却越来越多。进入九十年代,几乎打不到达标的大鱼了。究其原因,众说纷纭,究竟这“留大放小”对还是不对呢?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要全面地看问题,而不能孤立静止的看问题。矛盾双方具有两面性,要抓住主要矛盾。要想讨论“留大放小”的问题,首先得弄清楚“留大放小”的主要矛盾,即“留大放小”这一词汇中的“大”和“小”的含义。我认为光凭尺子和称杆来判别“大小”是片面的做法。任何一种鱼都有大的有小的,这个“大小”应该用“成鱼”和“仔鱼”来判别,而不应该所有种类的鱼都混为一谈来比较大小(例如穿钉子的成鱼再大也大不过10公分去)。对“抓大放小”的正确认识应该是根据鱼种不同来抓“成鱼”放“仔鱼”,考虑如何保持水体的物种多样性和食物链平衡。 举一例以窥全豹:沈阳的浑河,一直以来是沈阳钓鱼人的野钓天堂。十几年前,河里的鱼种类丰富,数量众多,连我这个新手不太会钓鱼,每次去浑河都能钓到几十条大鲫鱼,还经常能碰上鲤鱼、鲶鱼。再看十几年后的今天,鲫鱼鲤鱼越来越少,几乎很难钓到,而满河面充斥的则是一群一群的小白鱼、葫芦片子和穿钉子之类的小杂鱼。有人将这种现象归结为过渡捕捞,有人归结为水体污染……但是,浑河这些年一直在治理水体污染问题,白票子和葫芦片子这两种对水质量要求非常高的鱼都能够存活,水体污染说自然不能完美解释。说到过度捕捞,这的确是个问题,钓鱼人恨透的“下挂子”那些人,连挂子带地笼子的大小通吃。环境污染和过度捕捞所造成的天灾人祸的确对鱼类和整个水体的生态平衡是个毁灭性的打击。但是,我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物种多样性被破坏。大自然的食物链平衡需要保持物种多样性,某种物种消失,大自然有一定的修复作用。但是破坏严重到一定程度,则无法修复。浑河的鲫鱼和鲤鱼都被天灾人祸消灭得差不多了,而白条和葫芦片这两种经济性差而且繁殖能力强的鱼种就逐渐繁盛起来,残存的鲫鱼鲤鱼即使产卵繁殖,也很快被白鱼和葫芦片的成鱼吃掉,因此雪上加霜、恶性循环。 由此可见,对于各种天然水体,大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小到我们每个钓鱼人,都应该努力保护环境,保证各种鱼类的物种多样性,这才是保证生态平衡的关键,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留大放小”。 (二)从垂钓运动之“可持续发展”谈起 在这个金钱和利益高于一切的大环境下,多少人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惜一切代价,大肆捕捞,大肆破坏生态平衡,视法律于不顾,知法犯法。而法律对于这种破坏的惩戒和打击力度也远远不够,禁止违法捕捞和过度捕捞往往由于各种原因称为一纸空文。 作为钓鱼人,去各种钓场钓鱼的目的和想法也是各有千秋,因人而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人说我花了钱,钓到鱼为何不拿走,凭什么放流。有人说钓了大的要放,长那么大不容易,一肚子鱼籽,放生多好。有人说钓了小鱼要放,小鱼还属于幼儿园,不能摧残,将来长大了再钓。于是有人反驳,这么弄干脆别钓鱼了,让人无所适从了吧?可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钓鱼人的队伍一天天在扩大,据说沈阳目前程几何级数增加,而钓场尤其是天然钓场数量越来越少,矛盾就产生了。僧多粥少,狼多肉少,钓鱼人多鱼越来越少,鱼自然就越来越不好钓,想钓到鱼就得越跑越远,越跑越偏僻,往山旮旯里钻,往返舟车劳顿,各种耗费颇多,不符合低碳经济,钓鱼这项“高雅”运动最后早早晚晚也要变成“哥钓的不是鱼,是寂寞”。 钓鱼人要考虑的是如何能保持垂钓的持续性,让我们子孙后代也能钓到鱼、钓到大鱼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支持在天然水域钓到鱼不管大小全部放流的做法。退一步,我也支持可以少拿两条“大鱼”回家吃,鄙视那种我既然花钱了就不管吃了吃不了都拿走,宁愿放臭了扔垃圾箱的做法。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18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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