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四川(710) 某个有近千名职工的电力集团公司的财务副科长,年方四十,适遇“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公司总 经理是其“铁哥们”,因此升其为科长,欣欣然。 然其当科长不出三月,上级电力部门对集团公司财务进行检查。事后不久,科长竟然跳楼而亡。(科长住六楼,却从顶层八层纵然而下,极惨烈)。一时,公司燥动,群声沸然,其妻凄然。 与此同时,公司“官方”在第一时间公开为其“避谣”说:科长是因上楼顶修理电视天线不慎而亡。另一版本:科长是因上楼顶修理太阳能浴器不慎而亡。但民间说法纵然不一。有朋友议论:如果是自己遇到这事,必须死的话,只有两种死法,一是拖一群领导陪“死”,一是得到足够的“保证金”,再为领导而死。 公安局介入死因刑事征察,最后定性为非正常死亡,自杀,非他杀。 写布告时,关于死因,若恼了“笔杆子”,公布曰:”该同志坚持三个代表,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正确的政治向。。。。。。,对该同志的不幸逝去,深表挽惜“等等。 电力集团公司以工会名誉在其内网上发帖子,表示:该同志去逝后,要求一般职工送钱50-100元,中层干部送300元,副经理1500元,经理、书记送2000元的标准捐款,为死者送行,以示挽惜。干部们响应之,但一般职工、基层工人、电站工人不服,不愿意给钱。最后,因强行捐款不妥,公司领导的意图也只好草草收场,同意按志愿的原则捐款,不再强求大家按“标准“给钱。 跳楼门事件和捐款门提示我们: (1)领导不能以捐款的名义用工人的钱给自己弄出来的“事”擦屁股”。 (2)科长英年早逝,是因交友不慎。不要以为交上领导这样的”高朋“为友,就走“桃花运”。 (3)“科长”一职位就是钓鱼的“食”,吃食了,却失去了是生命。可悲。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14044.html 本文章由ltabcd640907于2010-3-27 4:48:48最后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