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河北(923) 贼不走空 那是在九十年代初,在那近十年的时间里,从来没有进行过野钓,几乎每个周末都去市区附近的养鱼塘论斤记费的地方进行塘钓。印象最深的,就算到离市区30华里的三家村鱼塘钓鱼了。 三家村养鱼塘的塘主是该村的一个姓季的年轻人承包,钓鱼收费是每人每天20元。此人当时30来岁,是该村的一霸,性格有点二百五,我每次到那里钓鱼,几乎都会看到他打钓鱼人的事情。一次,见他和一个二十几岁的吵了起来,就听他说:“你再犟,老子修理修理你!”季塘主一个箭步冲到那个年轻人面前,把年轻人手中的钓竿 折断,还把那个年轻人推到了水里。所有的钓鱼人都假装没有看见似的,只顾钓自己的鱼。发生事情的地方离我的钓位很近,我就问季老板,你为什么这样对他,季老板说,我看着不顺眼,所以要修理他。 季老板由于家里不富裕,所以一直没有成家,后来听说娶了一个四川的媳妇,也有了一个小男孩。成了家,有了孩子以后,他的性格也就收敛多了。 由于我每周都去那里钓一次鱼,就和季塘主混的很熟很熟了。他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我就尽力帮助他,他倒也很干脆,每天20元的钓鱼费用也不要我的了,不但如此,一到中午,他都叫我去他家吃饭喝酒,弄的我很不好意思。最另我难忘的是,每到天黑我钓鱼收竿之时,不管我钓多少鱼,他都跑过来,让我把钓鱼包腾空,拿着我的钓鱼包跑到鱼塘附近的玉米、黄豆地里,给我装满满一包青玉米或青毛豆,我和他说,偷别人的东西,这可使不得,他总是说,没有关系,这是我家的,回市里吃个新鲜———。 所以,我每次去三家村钓鱼,回来时,不仅有鱼,还有青玉米和青毛豆,真可以说是“贼不走空”,哈哈! 每年的冬天,季塘主就在市里做一些小生意,有一次我碰见了他,说起了青玉米和青毛豆,他说,其实那不是他家种的,他家的地没有在鱼塘附近,是他偷的别人家的! 九五年以后,本人再也不进行手竿塘钓了,扔了手竿,拿起了海竿,一直垂钓于市区西部的几个自然水库,因为,野钓,钓的不仅仅是鱼,不仅仅是青玉米和青毛豆,钓的是山水!所以就再也没有见过季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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