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云南(193) 地点:云南某县。 时间:一周前。 悲剧人物:刘某,27岁,男性,某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正式工作在外打工,近日赋闲在家,便用微型面包车电瓶自己制作了一个电鱼器,一天中午饭后到村外小河电鱼,河水并不深,约1米左右,到了下午才被人发现时,人已身亡,尸体漂浮在水面。经法医鉴定为非谋杀。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09304.html 〖大 中 小〗〖关闭〗
本文章所属钓区:云南(193)
地点:云南某县。
时间:一周前。
悲剧人物:刘某,27岁,男性,某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正式工作在外打工,近日赋闲在家,便用微型面包车电瓶自己制作了一个电鱼器,一天中午饭后到村外小河电鱼,河水并不深,约1米左右,到了下午才被人发现时,人已身亡,尸体漂浮在水面。经法医鉴定为非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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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引以为戒!
不应有的代价!
报应,不是不报时侯没到。嘿嘿
珍惜生命,远离电鱼
引用:4号关东钓鲨鱼的评论:悲剧又一次上演,给电鱼人敲响了警钟
渔政部门监管不力!电鱼人有机可乘!典型不作为行为!!!
死得其所吧
可怜,大学生,没找到工作,这是前提,可以说是这个国家害死了他。
电鱼.?????????????????????
各地方政府应立法严禁电鱼、毒鱼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像这样电鱼最终将自己电死的情况各地都很普遍,真是悲哀,政府应当出面管一管,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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