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云南(193) 地点:云南某县。 时间:一周前。 悲剧人物:刘某,27岁,男性,某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正式工作在外打工,近日赋闲在家,便用微型面包车电瓶自己制作了一个电鱼器,一天中午饭后到村外小河电鱼,河水并不深,约1米左右,到了下午才被人发现时,人已身亡,尸体漂浮在水面。经法医鉴定为非谋杀。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09304.html 〖大 中 小〗〖关闭〗
本文章所属钓区:云南(193)
地点:云南某县。
时间:一周前。
悲剧人物:刘某,27岁,男性,某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正式工作在外打工,近日赋闲在家,便用微型面包车电瓶自己制作了一个电鱼器,一天中午饭后到村外小河电鱼,河水并不深,约1米左右,到了下午才被人发现时,人已身亡,尸体漂浮在水面。经法医鉴定为非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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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出悲剧在上演
引用:4号关东钓鲨鱼的评论:悲剧又一次上演,给电鱼人敲响了警钟
引用:1+1的评论: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千万不能电鱼!
无意中、、、、
唉,不去钓非得去电
引用:阳宗海的评论:大学毕业生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可悲啊!
引用:e80286的评论:死得其所吧
引用:张腾的评论:
好!!好!!
本评论由qgj2004于2009-9-27 14:43:32最后编辑过
可恨、可怜、可悲,也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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