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所属钓区:河南(1067) 钓鱼人对毒电炸鱼行为都深恶痛绝,尤其是喜欢野钓的人。看到我们的论坛上有钓友专门为此发出了檄文,可见这一丑恶现象在各地相当普遍!但光局限在我们钓鱼人的圈子里是没多大效果的。假若你在野外某个野生水域发现经常有这样的不法行为,除了咬牙切齿之外,你可想过如何有效对付这些个家伙?且听我言: 使用 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四章第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法律对电毒鱼等不法行为的处罚可是相当严厉的。此外,各省还制订有渔业法实施细则,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细化。 战斗方法: 1、向当地渔业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目前全国的渔业管理行政部门归属不太一样,有的省份归农业,有的归水利。一般市一级的都有水产局或渔业局,内设有渔政科。县一级的管理部门一般是农业局或水利局,内设有渔政队伍。你可以用114查询电话查询到电话号后用电话举报或登门举报。他们专门就管理这个。 2、如果你举报以后没见效果,那你可不要泄气,还有一招:打市长热线,反映你想反映的问题。这个非常灵。市长热线会及时把问题交代给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对市长热线转来的问题都不敢不重视。我们这儿的两河口一带野河里电鱼非常严重,有个钓友打了市长热线,后来渔政部门派出人员进行打击,还专门约请面见了电话举报的钓友,有效打击了电鱼不法行为。 3、你那里的主管部门若是个只吃俸禄,不尽天职的衙门,那得费点事儿了:一个办法是向它上一级渔政主管部门反应问题,如县一级的向市一级,市一级的向省一级,让它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督促其尽职。这也不费事,认真打个电话就行了;如果还不行,那第二个办法就是联合钓友们,把应取的各种证据都取全了,去法院告它个行政不做为!不过,这需要得你有时间、有精力、有勇气。要是啥事儿都不想费,只张嘴骂天日地,顿足空叹,那你只好杠着杆子去钓家塘了。 新年到来,祝福钓友们钓鱼天天开心! 本文地址:http://bbs.oldfisher.com/show_i101455.html 本文章由深水钓大鱼于2008-12-28 16:05:26最后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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